文明城市当给予人不被狗扰的权利
炎炎夏日,犬类容易烦躁。最近许多媒体都关注了流浪狗伤人问题,其实除了流浪狗,有饲主的狗伤人的情况也不少见,这类事件处理不当还特别容易引发舆论争议。比如最近南京一男子因孩子被泰迪犬咬伤,与犬主理论时情绪激动摔死了狗,结果被网友曝光,遭到网络暴力。
理想情况下,现代文明城市应当保护生活在内的所有人,无论养不养宠物,都不被他人宠物和流浪动物惊扰或伤害。但现在很多时候,一些饲主持续不文明养宠,流浪动物常常没人管,使得普通人不被动物侵扰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这不能不说是城市管理的不足。
饲主有权养宠,但不能因此侵犯他人权利,这是法治文明给权利范围划下的界线;管理部门本该约束饲主的行为,确保他们文明养宠,一旦越线,应当使其养宠的权利“降级”,直至剥夺其养宠权。现在不少城市对养宠如养犬的行为管理不严,一些饲主屡遭投诉却能继续嚣张地不文明养宠,侵扰他人生活。此前济南推出养犬12分计分制,对扰民、不拴狗绳等不文明行为扣分,扣满12分要进学习班学习,据悉将来还会与诚信系统对接,以敦促饲主自我管理,办法值得借鉴。
对于城市流浪动物,城市也应负有管理责任。其中流浪犬的攻击性比较强,尤其需要关注。每一条恶犬背后都有个不文明的狗主人,流浪犬伤人暴露的是城市管理的短板。当然,管理流浪犬不易,收容的成本高,目前各地主要依靠民间力量,如南京的“平安阿福”等,但多数救助基地已接近饱和状态,很难确保被救助动物的生活质量,所以在收容之外,也需要想办法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
流浪动物的来源主要分两块,一是被遗弃的宠物,一是流浪动物的后代,因此有必要对流浪动物进行绝育,某些人以“不人道”为由反对给流浪猫狗做绝育,这会导致流浪动物数量暴增,反而不利于其生存。此外更重要的是遏制遗弃动物的行为,这需要有关部门实现对饲主、商贩、宠物医院等的管理,给宠物植入电子芯片,实现定向跟踪,可以提高丢失宠物的寻回概率,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遗弃行为。
说到遗弃动物,现在不少人对养宠物的态度很随便,想养就养想扔就扔,既是城市流浪动物的一大源头,这种观念也不利于人们提高动物保护意识,更别提觉醒动物权利意识,延伸开来,对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等课题而言都是一种思想阻力。所以,社会不应当纵容遗弃动物的行为,不妨出台一些惩戒措施,像济南就对遗弃犬只的犬主处以2000元罚款。
此外,或许也可以考虑适当提高养宠的门槛。从国外经验来看,日本规定犬主必须向政府详细申报个人及犬只的信息,如有不及时虐待或遗弃行为,要被处以最高30万日元的罚款;瑞士规定想养狗的人必须接受课程训练并通过考试,还得和犬只一起受训,才能取得饲主资格。
城市对养犬行为和流浪狗的治理情况,既体现管理水平,也是窥探社会文明的一个视角。政府如何管理,将决定城市中的人与动物如何相处,不仅事关当下的人的权利,放之长远,也可深入探讨人性、和谐、自然、秩序等更多有意义的话题。
文/吴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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