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不是实施网络暴力的借口
“他们不是说人不如狗吗?那我来抵一命,我来给狗偿命,不要再威胁我孩子了。”童先生的妻子在自杀被救后这样说道。6月24日下午,摔死泰迪犬的童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所幸救治及时,目前妻子病情稳定,但是情绪特别差。医生建议童先生带妻子去看心理医生。(6月24日澎湃新闻)
近日,江苏江宁一位男孩的父亲童先生的手机不断收到电话骚扰、短信诅骂甚至是“死亡威胁”,他的妻子王女士受不了对家人的“死亡威胁”甚至割腕轻生,所幸目前并无大碍。而这一切都起源于几天前,他三岁的孩子被咬,而他借着酒劲拎起咬人的泰迪并摔死在地。这一行为激起了极端爱狗人士的愤怒,骚扰、诅骂甚至死亡威胁纷至沓来。即使泰迪的主人已表示谅解,而童先生也在当地电视台公开致歉。
极端爱狗人士口中的“人不如狗”,是价值畸形更是目无法纪。童先生爱子心切,情急之中摔死小狗,从道德上看固然是错误的。但是极端爱狗人士动辄以“一命偿一命”“人不如狗”等“死亡威胁”施暴于童先生一家,非但是道德泯灭之举,更是触犯法律的底线的违法行为。我们固然应该爱护动物,但是把爱护动物推向极端化,甚至认为“人不如狗”“狗死人偿命”,把本属于道德准则的“爱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些言论无论是逞一时之快还是价值观念的真实表露,体现出的都是极端爱狗人士价值观念的严重畸形和法律意识的泯灭。
网络暴力逐渐成为互联网普遍现象,施暴者早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施暴者们手中握着“法不责众”的盾牌,又以“匿名”为掩体,一次又一次地将冰冷无形的刀——网络暴力,刺向这类本不应受如此谴责和暴力的群体。但是,“法不责众”和“匿名”都不应该成为网络施暴者们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而现如今,互联网法律尚不健全,对于网络暴力也尚没有行之有效的限制和处罚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放任了网络暴力的肆意横行。对于网络暴力,也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把网络施暴者真正“装进法律的笼子”里。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如果说畸形的价值观念,我们尚能以宽容之心为其扶正;那么一些举着“爱狗人士”的大旗,行着“网络暴力”勾当的网络暴民,他们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网络暴力肆虐横向的今天,下一个悲剧何时将再次上演?而网络暴力到底何时才能被画上休止符?
文/林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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