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温情”处罚背后的教育隐患
近日,昆明3名学生因吃早点迟到2分钟,被老师罚每人干吃10桶泡面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学生称吃完后胃胀胃疼,老师称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记住,并不是让他们吃完。事后,老师向家长道歉,学校对张老师给予解聘班主任、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扣发岗位绩效工资的处理。(6月24日《都市时报》 )
该老师罚吃泡面的教育方式引起众多网友质疑。有人说,如果是因为扶盲人过马路而迟到,是不是也要站在大街上扶够“十名”盲人才能继续上课呀?甚至有网友认为该班主任的师德有问题。笔者以为,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想通过强化刺激的方式促使学生长记性,守规矩,改正缺点。但这种看似温情的处罚方式,其实是一种急于求成、情绪化的做法,其背后的教育隐患不容忽视。
老师处罚,学生照做,从上午吃到下午,吃出问题,还进了医院。老师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么一说,竟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严格来讲,此举已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构成变相体罚,属违法行为。“只是为了吓唬她们,并不是让她们吃完”的解释显然缺乏说服力。老师受罚不能怨学生太实在,只怪教育学生的方式太任性。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早在2009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可见,对于学生的错误采取何种教育方式,并把握好度是一个非常重要而有技巧的问题。
惩戒教育应该是一种真诚的精神交流和心灵对话,应在潜移默化中端正学生的是非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陶行知四颗糖的经典教育故事;魏书生让犯错学生写说明书、让迟到学生唱首歌的做法,尊重学生意愿,触及学生内心,为惩戒教育提供极佳的范本。
相比之下,与此类似的“上课嗑瓜子罚其嗑个够;课堂爱讲小话罚其讲个够;好动罚其绕操场跑十圈;作业未完成罚抄100遍”等处罚方式则偏离教育方向,往往让学生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痛苦,极易导致其逆反心理和厌学情绪。所以,老师不光要有教育智慧,更需要教育耐心。尤其在尝试新的惩戒教育方式时,要考虑此举是否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三思而后行。
文/刘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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