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女性成为求职路上的“陪练”
2018毕业季来临,就业性别歧视话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用人单位招聘“假公平、真偏见”,女性陪笔试、陪面试、陪实习,最后却为他人做嫁衣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女性就业仍然不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就业地位。(6月27日《半月谈》)
虽然现在在正规招聘会上很少看见“只招男性”这样的招聘要求,但是隐形歧视确实不在少数。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妇女与男子具有平等的就业地位和同等的劳动权利。于是为了防止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用隐性门槛或者“玻璃门”将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就如女性成了求职陪练的现象,成为困扰女性、增添她们求职和生活压力的一大难题。
不可否认,企业确实有它的难言之隐。现在放开二胎,已婚无子女的女性面临生育的“风险”,她可能会有两次法定带薪产假,已经生育一胎女性现在又面临生二胎的可能。一旦生育,就得离岗数月,公司不仅少了一个劳动力,还需正常支付工资,对企业来说,这很明显就是亏本买卖。因此,不少招聘单位已经将对女性“已婚已育”的要求改为“已生二胎”。这对于本来就难找工作的女性而言更如雪上加霜。
根据智联出炉的《2018年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女性的整体收入水平低于男性22%,女性被动失去晋升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婚育。女性生育后,在我国传统观念中,打理家务,照顾孩子,大多默认为女性的责任,需要女性更多的精力。于是婚育不仅成为女性找工作的绊脚石,而且也成为晋升路上的阻碍。所以横亘在男女平等就业面前的问题不言而喻——生育!
反观国外,为了解决女性工作和育儿家庭责任之间的冲突,采取了多种措施。新西兰带薪休假中的薪是由政府发放,俄罗斯产妇半薪产假中产妇所领工资40%的补贴由国家社会保险基因支付。瑞典实施“育儿假的男性配额制度”,在480天的带薪休假中,60天是“父亲产假”,不可转让给配偶,父母共同使用育儿假,每天可获得5欧元的“性别平等奖励”。
因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有关女性生育权利的社会保障体系,例如对女性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在税费减免、房屋租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用人单位增加女性职工人数,维护就业公平。同时转变企业观念,应该充分认识到女性员工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组织多元化建设的重要性,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及晋升制度,保障女性员工平等的晋升权利和机会。
文/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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