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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替子还债”映射诚信可贵品质

2018-06-25 22:37:14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田德政

  家住江苏南通海门港新区幸福村的年已七旬的赵如俊、顾竹兰夫妇,38岁的儿子在云南遭遇车祸不幸身亡。不幸的是,亡子身后留下30多万元债务,老夫妻在照料家中84岁高龄孤嫂的同时,毅然揽下债务,租下10亩农田种菜还债。目前,已替子还款4万多元,尽管还债之路仍显漫长,但老两口的坚持与坚守,令人肃然起敬。(6月25日《江海晚报》)

  七旬夫妻出面替子还债,令笔者想到前不久媒体报道的南通另一位替子还债的老人——如南通皋六旬农妇丛慧玉担起了儿子留下30余万元债务和照顾孙儿的责任,用了整整七年时间在饭店洗碗打工、种田卖菜还清儿子的欠款。她说:“欠的钱一定要还,要让儿孙清清白白做人。”

  南通赵如俊、顾竹兰夫妇和农妇丛慧玉替子还债,其实就是坚守个人信义,他们用最质朴的行动诠释了最值钱的东西——诚信。他们身体力行地践行着诚信为首的做人原则,用行动告诉我们,社会不缺感动,关键在于发现;社会不缺道德,平民对信义的坚守就是社会道德的宝藏。

  俗话说:人无信而不立,“小信成则大信立”。诚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不可否认的是,在商潮涌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一部分人将诚信抛在脑后,欠债不还的有之,欠薪不付的有之,欠款携逃的有之……相比之下,上文替子还债赵如俊、顾竹兰夫妇和农妇丛慧玉的诚信是一股清泉,洗尽我们的浮华和躁动,洗尽世间的虚假和欺诈;老人们身上放射出诚信的光芒,照亮了我们的思想和精神,让我们心灵的每一寸土地都充满着温暖!

  哲人说,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同样,营造文明社会、诚信社会需要每一个人的身体力行;道德社会的建立需要从每一个人做起。言不信者,行不果,失信就是失败,古今中外,诚信都是千金不易的可贵品质。“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像南通赵如俊、顾竹兰夫妇和农妇丛慧玉替子还债的真实新闻故事,传递着一份感人至深、可敬可学的巨大力量,尤其是在当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紧迫时刻,必将在潜移默化中激发更多的诚信正能量。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培育之、践行之,靠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不管环境如何变化,诚信永远是景行行止的道德品质,永远是安身立命的道德标尺。面对各种各样的利益和诱惑,每一个人都应该重信守诺,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让诚信成为不懈追求和自觉行动,充盈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空间。

  文/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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