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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拉黑”举报人的技术作恶值得警惕

2018-06-21 17:58:48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史洪举 编辑:张兴诚

  近日,成都的周先生称,自年初开始,就发现自己收不到银行的通知短信,以及一些软件的验证码短信了。辗转找到第三方短信发送服务商后,他被告知,因为多次向12321举报垃圾短信,他的手机号被拉入了黑名单,若要解封,需要保证不再举报。对此,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主任郝智超表示,用户收不到服务类短信可能有多重原因,如果有“黑名单”的情况出现,“这是错上加错,是极不负责的表现。”(6月20日新华网)

  应该说,凡是使用手机者,很少有人没有接到过垃圾短信甚至诈骗短信,这给人们的安宁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因而,举报垃圾短信就是为民除害。眼下,虽然周先生是否真被“拉黑”尚待调查,但要是相关企业果真“拉黑”了举报者,说明其相当愚昧和嚣张。这理当引起监管部门警惕,其应及时介入调查,维护举报者权益,消除公众疑虑。

  为遏制垃圾短信,工信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接受举报。周先生也是通过该中心进行的举报。但吊诡的是,垃圾短信消停没有不知道,举报人却可能被拉入了黑名单,无法收到银行通知、验证码等短信。虽然如12321主任郝智超所言,无法收到验证码可能有多种情况,如部分短信服务提供商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操作,屏蔽了所有短信,或为降低投诉率采取不负责任的做法,而职业举报人的号码可能就收不到验证码。

  但无论如何,运营商都不该“拉黑”举报人的号码。这是保护举报人权益,鼓励公众行使举报权,向违法犯罪行为说不的必要措施。即便对以投诉举报向运营商勒索钱财的恶意投诉人,也应保证其基本的通信权,不该随意“拉黑”。

  而且,电信运营商和短信服务提供商作为经营者,其无权拒绝向作为消费者的电信用户提供服务,即除非消费者明确选择不接受银行短信验证码,否则电信运营商必须及时向其发送相关短信。如果随意“拉黑”用户,一旦导致其收不到重要短信而遭遇电信诈骗,运营商还可能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对此,监管部门理当查清举报人到底为何收不到验证码等短信。如果系运营商或服务商误操作,就该及时予以纠正并完善系统,补上漏洞。如果真是“拉黑”了垃圾短信举报人,则势必高度重视和警惕。要知道,在科技高度发达背景下,假使不对占据优势地位的商家强化监管,就会出现很多利用技术作恶的局面。

  譬如,很多消费者都可能投诉过航空、铁路、银行、电商、电信运营商。那么,这些巨头们会不会利用技术手段将挑刺者列入“不受欢迎”的名单,或明或暗地限制其相关权利。这值得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妥善应对。

  必须强调,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的必要手段。政府部门理当保护、鼓励、奖励举报人,而非任由举报人遭遇可能被商家利用技术措施“拉黑”的尴尬和无奈。相关部门有必要查清“拉黑”垃圾短信举报者事件的原委并做出相应处理,构建健全的投诉举报人保护机制,进而保护主动履行公民责任的举报人不遭到“技术封杀”,让占据技术优势的商家少些店大欺客的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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