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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领取养老金自我证明不再别扭

2018-06-20 22:02:17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王俞

  近日,一些读者来信反映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难的现象比较普遍:读者高先生带着年逾85岁、行动不便的母亲去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准备办理今年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却因系统维修失落而归;读者章阿姨反映,为了能领取养老金,录制视频传给社区,被要求必须拿着身份证、眨眨眼睛说说话,证明自己还活着。如何让认证工作更加合理便捷,让老年人多一份舒心?我们和大家一起探讨这一话题。(6月19日《人民日报》)

  如今,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都要“过五关,斩六将”, 走一套复杂的程序,年迈、行动不便的老人不得不在各网点间来回奔波,而异地居住老人认证则更加不便。

  说实话,这些不便与别扭,都是拜那些冒领养老金的无德之辈所赐。6月7日《新京报》报道,自上世纪90年代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养老金被冒领的现象愈演愈烈,以至形成痼疾。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查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金额7.6亿元。仅安徽就查出近万名离世老人养老金被冒领。虽然绝大部分被追回,但仍损失5000万元。

  那么,究竟该如何让老人领取养老金自我证明不再别扭?

  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让身份论证更有温度。报道中提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关东店社区劳动协管员宋丽丽,和同事一起登门拜访了一位老人,先同老人唠嗑闲聊,了解些近况,问问有什么困难,随后将老人的身体情况反馈给街道社保所,核实了老人健在的信息;山东各地社区通过开展健康查体、医疗服务、节日慰问、组织文体活动等活动,将养老金资格认证融入社区日常管理服务中,资格认证方式由传统被动认证,转向人性化、常态化认证。

  二是构建共享平台,让身份论证更加便捷。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涉及离退休人员、企业、当地社保、公安等部门,只有构建各部门共享的数据服务平台,对公安、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注销户口信息、死亡殡葬人员信息,社保部门定期进行核对筛选,对名单中去世的老人,先行停发养老保险待遇。然后通过国家人口信息库、医疗信息库、银行核查公民身份证系统等,刷新退休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在湖南、福建、广东等省份率先尝试取得经验后,人脸识别认证正在全国逐步推广,市民通过电脑或手机,在任何能网络视频的地方都可以实现自助认证。随着新技术的普及,老人足不出户完成认证已成为可能。

  三是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冒领养老金,这种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违法犯罪。《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事实上,各地在查处冒领养老金案件时,大多止步于追回或部分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并未进一步追究冒领者的法律责任。显然,只有让法律真正长牙齿,严惩冒领养老金的违法犯罪分子,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财产,老人领取养老金时自我证明也将不再别扭。

  文/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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