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护士”医疗模式是否可行
6月2日,中新网报道,一种“共享护士”的医疗模式悄然兴起,只要打开手机APP,手动下单,即可呼叫护士到家中提供打针、输液、换药等服务。
当下,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雨伞乃至共享男(女)友等一系列共享模式层出不穷,有网友不禁调侃:“现在还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共享的吗?”显然,此次“共享护士”模式的出现也是搭乘了这班共享经济的快车。
任何一项新事物的出现都有其自身存在的背景和利弊。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呈增加的趋势,到2020年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共享护士”医疗模式的出现,是我国长期医疗资源欠缺、分配不均,无法满足老龄患者“看病不出门”需求下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自身的价值。
另一方面,目前,“共享护士”这种医疗模式处于政策的真空区,医疗风险大且责任难以界定。对此专家呼吁,要尽早制定行业规范。但一天没有明确的行业规范政策出台,“共享护士”的存在就是一个潜在的隐患。这种类似于滴滴顺风车的模式,不排除护士和患者双方会利用平台的漏洞进行犯罪的可能。先前的空姐遇难案显然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因此,有关部门尽早落实行业规范,理清平台、患者和护士三方应负责任刻不容缓。
更为重要的是其还存在制度障碍。根据2008年实施的《护士职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而“共享护士”网约平台的签约护士,接受平台派单为公众提供上门服务,却属于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从事护理工作。2017年3月上海市卫计委就曾明确表示,护士跟网约平台签约的问题涉嫌违规。
总之,“共享护士”是共享经济浪潮下衍生的医疗模式,在尚未发生严重事故、各方都是获利者的现状下,势必会在灰色地带继续野蛮生长。而对于未来“共享护士”模式的可行性,我们寄希望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规范与监管,使之法律化和透明化。
文/顾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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