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悄悄躲在给力与微博反腐之外
近来“微博反腐”成为媒体高频词,主流舆论一致强调了微博将在中国反腐斗争中“功不可没”,微博之上的全民反腐魅力尽显。所谓“微博一小步,反腐一大步”,反腐路上,微博仍须持续给力。
微博确实“给力”了。看看今日的两则重磅新闻,接力赛般的“微博反腐”令人振奋:11月20日从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截图在微博发布,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确认不雅视频主角为雷本人,宣布免去其职务,整个流程下来仅63小时。
“63小时微博秒杀一个正厅级”刚刚落幕。接着,24日央视网报道,23日自称是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账号“王流浪2012”,实名举报自己遭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在怀胎七月时还被逼与其发生性关系。24日上午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纪检委成立调查组,查清事实真相。
从这两则微博反腐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微博爆料后,“有关部门”反应神速,没有以往面对突发事件中的“遮遮掩掩”,并直指网民关注的“腐败点”——微博爆料中的“亮点”,迅速处置“腐败对象”,给公众一个较为及时且彻底的交待,这一网络舆情应对过程得到了舆论一致称赞。这种不回避的态度,增加了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好感。正因这种“微博反腐”从正常反腐渠道之外另类崛起,更令网民看到了惩治腐败贪污的曙光。
但纵观这一系列微博反腐案例,我们也不得不担忧,微博反腐号称为“全民反腐”,这种反腐方式有其自身缺陷,即本应作为反腐主体的“有关部门”,却没有主动利用微博,按照“自己的章法”进行反腐,而是坐等舆论放大,往往处于被动姿态,小心翼翼地稳住阵脚。因为普通网民、当事者通过微博等新媒介将某一事件曝光,利用网络热点效应,吸引眼球,将事件扩散、放大,以至于当地或当事官员们不得不进行回应,否则将有更多的“麻烦”,将有更多的“问题官员”被网络示众。毫无疑问,这一“被动性”,原因终可归至官员群体中的“微博恐惧症”。
在这一意义上,微博反腐所体现出的“全民化”,反而突出了其“主体性”的缺失,令“有关部门”悄悄躲在给力与微博反腐之外,进而导致反腐与反腐对象这两者关系有些微妙。正如提出哲学概念“主体间性”的拉康,在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的“奴隶和主人”进行重新描述时所说,“当看守为了囚犯而固定在监狱的位置上的时候,那他就成了囚犯的‘奴隶’,而囚犯就成了主人”。如果原本作为反腐主体的“有关部门”被牵制于微博媒介平台,成为微博反腐的“奴隶”,那么尽管时而能“神速应对”,却也不可能常态化回应网络民意诉求,尤其是在网络舆情事件生发的快速度与高频率的移动互联网时代里。
而且从网络舆情分析的角度看,一次两次的案例展示,所形成的公信力也是有限的。因此,作为反腐真正主体的“有关部门”,不应该悄悄躲在给力与微博反腐之外,而应该是自身给力为主,畅通网络反腐机制,系统化反腐层级,加强自有反腐渠道的建设,并进一步规范化反腐线索源头,避免微博非理性带来的“舆论伤害”,向公众展示可持续的“主体性姿态”。
微博确实“给力”了。看看今日的两则重磅新闻,接力赛般的“微博反腐”令人振奋:11月20日从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截图在微博发布,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确认不雅视频主角为雷本人,宣布免去其职务,整个流程下来仅63小时。
“63小时微博秒杀一个正厅级”刚刚落幕。接着,24日央视网报道,23日自称是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账号“王流浪2012”,实名举报自己遭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在怀胎七月时还被逼与其发生性关系。24日上午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纪检委成立调查组,查清事实真相。
从这两则微博反腐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微博爆料后,“有关部门”反应神速,没有以往面对突发事件中的“遮遮掩掩”,并直指网民关注的“腐败点”——微博爆料中的“亮点”,迅速处置“腐败对象”,给公众一个较为及时且彻底的交待,这一网络舆情应对过程得到了舆论一致称赞。这种不回避的态度,增加了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好感。正因这种“微博反腐”从正常反腐渠道之外另类崛起,更令网民看到了惩治腐败贪污的曙光。
但纵观这一系列微博反腐案例,我们也不得不担忧,微博反腐号称为“全民反腐”,这种反腐方式有其自身缺陷,即本应作为反腐主体的“有关部门”,却没有主动利用微博,按照“自己的章法”进行反腐,而是坐等舆论放大,往往处于被动姿态,小心翼翼地稳住阵脚。因为普通网民、当事者通过微博等新媒介将某一事件曝光,利用网络热点效应,吸引眼球,将事件扩散、放大,以至于当地或当事官员们不得不进行回应,否则将有更多的“麻烦”,将有更多的“问题官员”被网络示众。毫无疑问,这一“被动性”,原因终可归至官员群体中的“微博恐惧症”。
在这一意义上,微博反腐所体现出的“全民化”,反而突出了其“主体性”的缺失,令“有关部门”悄悄躲在给力与微博反腐之外,进而导致反腐与反腐对象这两者关系有些微妙。正如提出哲学概念“主体间性”的拉康,在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的“奴隶和主人”进行重新描述时所说,“当看守为了囚犯而固定在监狱的位置上的时候,那他就成了囚犯的‘奴隶’,而囚犯就成了主人”。如果原本作为反腐主体的“有关部门”被牵制于微博媒介平台,成为微博反腐的“奴隶”,那么尽管时而能“神速应对”,却也不可能常态化回应网络民意诉求,尤其是在网络舆情事件生发的快速度与高频率的移动互联网时代里。
而且从网络舆情分析的角度看,一次两次的案例展示,所形成的公信力也是有限的。因此,作为反腐真正主体的“有关部门”,不应该悄悄躲在给力与微博反腐之外,而应该是自身给力为主,畅通网络反腐机制,系统化反腐层级,加强自有反腐渠道的建设,并进一步规范化反腐线索源头,避免微博非理性带来的“舆论伤害”,向公众展示可持续的“主体性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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