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听证会“零报名”说开去
去年年底,我返乡求职,最终在一家出租车公司的办公室里谋了份差事。平日里,我的主要工作便是草拟各种报告、文件、会议纪要等。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也是我的职责之一。
今年4月,办公室收到了物价部门的一份通知,称依据《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在原有的0.5元的基础上,上调至1元。通知中解释,目前93#汽油价格已涨至7.45元每升,符合价格联动实施方案中“93#汽油价格达到7.2元时,收取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的条文规定。随后,市运管部门又向我公司下发了“1元钱燃油附加费”的标签,要求出租车司机粘贴在车身或者副驾驶座前方,以告知市民。
按照我们的预想,大多乘客对此次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知情。一来,我市的主要宣传媒体,地方报纸和地方电视台在市民当中的印象极差,鲜有人看。二来,此次调价也未依照有关程序召开听证会议,“市民代表”们都不知在哪儿,广大市民们自然连小道消息都抓不到。
果不其然,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几天里,一直有乘客打来电话:“燃油附加费又涨了?”一些司机也向我们反映,乘客对此次调价不知情,声称要投诉他们。
显然,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出租客运这种涉及国计民生的交通行业在调整燃油附加费时,理应遵照听证制度,召开听证会议,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意见表达权。但客观的现实却是,在包括交通行业在内的诸多“民生行业”中,我们所常见不鲜的,只是政府单方面的行政决策。公众的意见表达,总是处于一种被忽视和消解的状态。
比如今年4月,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上调,便以“是临时举措,无须听证”为由;还有一些地方的水电价格虽然召开了听证会,但事实上却成了“形式会”、“听涨会”,饱受诟病。近日,东莞物价局征集水价听证会,不就遭遇了无人报名的尴尬么?市民们直截了当地表示:“不愿意走过场。”听证制度之殇,令人惋惜。
自1998年价格法确定听证制度以来,已近十三年。其初衷,是在于通过听证这样一个民主的决策机制,使那些带有公用性、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的价格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监督,促使政府的行政决定更为合理,从而保障广大民众的切身权益。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权力姿态过高,形式主义作风浓厚,听证制度名存实亡,民众的合法权益亦受到了损害。
在我市这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中,物价部门依据《城市客运出租车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从容地化解了听证制度,市民们完全处于一种被动失语的状态。从实际效果来讲,在油价上涨的背景之下,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固然能够保障出租车从业者的利益,但同时也将压力转嫁到了市民消费者身上。
其实,这种直线型的思维和措施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目前,我市城区人口达到40万左右,现有465台老出租车和200台新出租车,相关从业人员的利润空间较为宽阔。但同时,较大的市场需求也为一些“黑的”的存在提供了土壤。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在我市的火车站、中心医院这些人流量较大的场所,“黑的”数量众多,十分猖獗,直接影响了出租车从业者的利润空间。如果政府部门能够予以重视,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地履行职责,对客运市场予以整顿规范,油价上涨所带给出租车司机的压力,势必能够得到一定程度地消解。多出来的0.5元燃油附加费,出租车司机们或许更不会在意。
如果听证会能够召开,如果听证制度能够一如初衷的得以实施,或许我们会得到了另一个双赢的局面,听证会“零报名”的尴尬也不会再重演。
今年4月,办公室收到了物价部门的一份通知,称依据《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在原有的0.5元的基础上,上调至1元。通知中解释,目前93#汽油价格已涨至7.45元每升,符合价格联动实施方案中“93#汽油价格达到7.2元时,收取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的条文规定。随后,市运管部门又向我公司下发了“1元钱燃油附加费”的标签,要求出租车司机粘贴在车身或者副驾驶座前方,以告知市民。
按照我们的预想,大多乘客对此次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知情。一来,我市的主要宣传媒体,地方报纸和地方电视台在市民当中的印象极差,鲜有人看。二来,此次调价也未依照有关程序召开听证会议,“市民代表”们都不知在哪儿,广大市民们自然连小道消息都抓不到。
果不其然,燃油附加费调整后的几天里,一直有乘客打来电话:“燃油附加费又涨了?”一些司机也向我们反映,乘客对此次调价不知情,声称要投诉他们。
显然,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出租客运这种涉及国计民生的交通行业在调整燃油附加费时,理应遵照听证制度,召开听证会议,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意见表达权。但客观的现实却是,在包括交通行业在内的诸多“民生行业”中,我们所常见不鲜的,只是政府单方面的行政决策。公众的意见表达,总是处于一种被忽视和消解的状态。
比如今年4月,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上调,便以“是临时举措,无须听证”为由;还有一些地方的水电价格虽然召开了听证会,但事实上却成了“形式会”、“听涨会”,饱受诟病。近日,东莞物价局征集水价听证会,不就遭遇了无人报名的尴尬么?市民们直截了当地表示:“不愿意走过场。”听证制度之殇,令人惋惜。
自1998年价格法确定听证制度以来,已近十三年。其初衷,是在于通过听证这样一个民主的决策机制,使那些带有公用性、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的价格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监督,促使政府的行政决定更为合理,从而保障广大民众的切身权益。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权力姿态过高,形式主义作风浓厚,听证制度名存实亡,民众的合法权益亦受到了损害。
在我市这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中,物价部门依据《城市客运出租车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从容地化解了听证制度,市民们完全处于一种被动失语的状态。从实际效果来讲,在油价上涨的背景之下,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固然能够保障出租车从业者的利益,但同时也将压力转嫁到了市民消费者身上。
其实,这种直线型的思维和措施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目前,我市城区人口达到40万左右,现有465台老出租车和200台新出租车,相关从业人员的利润空间较为宽阔。但同时,较大的市场需求也为一些“黑的”的存在提供了土壤。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在我市的火车站、中心医院这些人流量较大的场所,“黑的”数量众多,十分猖獗,直接影响了出租车从业者的利润空间。如果政府部门能够予以重视,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切实地履行职责,对客运市场予以整顿规范,油价上涨所带给出租车司机的压力,势必能够得到一定程度地消解。多出来的0.5元燃油附加费,出租车司机们或许更不会在意。
如果听证会能够召开,如果听证制度能够一如初衷的得以实施,或许我们会得到了另一个双赢的局面,听证会“零报名”的尴尬也不会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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