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制度对人情保持足够的温度
为了考研,西安36岁的陈女士在上班之余,苦苦复习了一年多,可15日上午她到考场后发现没带身份证,急忙给家人打电话,等陈女士拿到身份证时,开考时间已经过了近半小时。陈女士两次跪在考场工作人员面前求进考场,但还是被拒考场之外。此事在网上引起激烈争辩。对此,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将查询相关法律政策,寻求法律上的支持,维护她“进考场”的权益。
对于陈女士的遭遇,理应给予足够的同情,一个人到中年的女性,能够克服那么多的困难,仍然保持了对知识渴求,积极的学习充电,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无论如何都是值得敬佩的。而她却因为制度的不能“通融”,而错失了此次考研的良机,让人唏嘘不已。但同情归同情,制度归制度,二者是不能混淆的,同情也不能取代理智。法律能不能给陈女士一个说法,也只能拭目以待。
其实,此类事件也不是头一次出现了。在去年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一女生因迟到20分钟而被拒入,情急之下该女生跪地哭求,最终还是没能考试。当时,此事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挺考生的认为“大考应该更多为考生着想。”挺监考老师的认为“考场有纪律,这样的做法无可厚非”。各执一端,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遇到类似的情况,关于制度与人情孰轻孰重,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说实在的,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来落实的。为了人情,在现实中,有许多时候就打破制度的约束。每年高考之时,有些地方用警车开道、领导签字的特例,为一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到达考场的学生服务。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争议。在这种背景下,此事件,尤其再加上“跪求”这一细节,更显得有了“看点”,引起这么大的争议也在所难免。
社会因制度而有秩序,社会也因人情得以温馨。在现实中生活的我们,制度与人情都是不可或缺的。但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来判定,也确实是个难题。制度没有完美无缺的,具体到考研制度来说,关键是看它有利于大多数人还是少数人?是有利于常态还是有利于特例?如果,都以各种借口而被允许进考场,那么考场的秩序就无法得到保证,受到影响的就是多数人。从这个角度而言,制度只要维护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制度就更接近正义。
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重视人情世故的国度,对制度往往缺乏敬畏的传统,人情凌驾于制度之上屡见不鲜。对我们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人情是在制度规范之下的人情,制度是有人情味的制度。而我们现在,不管是争议还是剖析,所要努力达到的目的,就是应该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混淆不清。当二者无法评判出高下的时候,公平与正义就是最高的准则。
我们常说:法律(制度)无外乎人情。可见制度与人情之间,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制度与人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实现制度与人情的效果统一?如何让制度对人情保持足够的温情?设若通过更为缜密的制度设计,二者之间完全达到兼容呢?具体而言,考研制度中,能否有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醒考生这样的规定?只要制度能够因现实的追问,不断添加人情的因素,制度就会更加有温度。
对于陈女士的遭遇,理应给予足够的同情,一个人到中年的女性,能够克服那么多的困难,仍然保持了对知识渴求,积极的学习充电,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无论如何都是值得敬佩的。而她却因为制度的不能“通融”,而错失了此次考研的良机,让人唏嘘不已。但同情归同情,制度归制度,二者是不能混淆的,同情也不能取代理智。法律能不能给陈女士一个说法,也只能拭目以待。
其实,此类事件也不是头一次出现了。在去年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一女生因迟到20分钟而被拒入,情急之下该女生跪地哭求,最终还是没能考试。当时,此事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挺考生的认为“大考应该更多为考生着想。”挺监考老师的认为“考场有纪律,这样的做法无可厚非”。各执一端,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遇到类似的情况,关于制度与人情孰轻孰重,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说实在的,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来落实的。为了人情,在现实中,有许多时候就打破制度的约束。每年高考之时,有些地方用警车开道、领导签字的特例,为一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到达考场的学生服务。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争议。在这种背景下,此事件,尤其再加上“跪求”这一细节,更显得有了“看点”,引起这么大的争议也在所难免。
社会因制度而有秩序,社会也因人情得以温馨。在现实中生活的我们,制度与人情都是不可或缺的。但二者发生冲突时,如何来判定,也确实是个难题。制度没有完美无缺的,具体到考研制度来说,关键是看它有利于大多数人还是少数人?是有利于常态还是有利于特例?如果,都以各种借口而被允许进考场,那么考场的秩序就无法得到保证,受到影响的就是多数人。从这个角度而言,制度只要维护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制度就更接近正义。
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重视人情世故的国度,对制度往往缺乏敬畏的传统,人情凌驾于制度之上屡见不鲜。对我们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人情是在制度规范之下的人情,制度是有人情味的制度。而我们现在,不管是争议还是剖析,所要努力达到的目的,就是应该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混淆不清。当二者无法评判出高下的时候,公平与正义就是最高的准则。
我们常说:法律(制度)无外乎人情。可见制度与人情之间,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制度与人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实现制度与人情的效果统一?如何让制度对人情保持足够的温情?设若通过更为缜密的制度设计,二者之间完全达到兼容呢?具体而言,考研制度中,能否有提前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醒考生这样的规定?只要制度能够因现实的追问,不断添加人情的因素,制度就会更加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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