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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头颅的“雄起”需要法律权威的坚挺

2010/4/21 0:08:09 [稿源:红网] [作者:张瑜] [编辑:洪涛三]
  凌晨,一名少女在出租车内被同车拼载的男乘客强奸,而这一切就发生在出租车司机身边。“救救我!”面对少女近在咫尺的呼救,这位司机却选择了漠视和纵容。(4月20日《钱江晚报》)
  
  男乘客李某最终被逮捕。对于司机,许多办案人员只能发出“你的良知和同情心何在”的愤怒质问。
  
  在一味谴责司机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机曾经对犯罪分子说过:“你想找小姐我可以给你钱。”简单的一句话,成了司机良心的最后挣扎。然而这挣扎不幸被犯罪罪分子的威胁给抹杀掉了,道德最终低下了曾经高傲的头颅,因为其太过脆弱。
  
  法律和道德从来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其道德水平应该不低。所以,在给司机冠以“没有良心没有同情心”的道德谴责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审视一下我们的法律。
  
  如今的状况是,法律权威性不断被弱化。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在偏离法治的轨道:周老虎的官员仍是副厅级,黑煤窑的官员也已复职,即使是三鹿奶粉的处理官员也可异地升迁。大家上行下效,团结一心,于是躲猫猫,七十码,洗脸死,喝水死,这些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里都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在我们这里不断上演。
  
  法律之于官员,尚且如此。对于民众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还是一种受人控制的权钱交易的工具?事实上,对于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关系、通过权钱交易最终躲避法律的严惩,我们的老百姓已经不觉得稀奇。看看那些每天都在发生的杀人强奸贪污腐败强行拆迁,我们心头会不会有一些疼痛——我们的法律为何如此脆弱如此无力?抑或彻头彻尾的麻木。
  
  试问如果问责制能够执行彻底一点,我们的官员还敢肆无忌惮吗?如果法律严令禁止并严格执行,还会有强制拆迁吗?如果法律足够正直并依法办事,还会有网民被法院违法羁押吗?不法分子还敢如此猖獗吗?
  
  我们从来不缺法律,我们缺的只是执行力。
  
  强奸少女的李某难道不知道一旦被抓将会得到法律的重惩吗?是他心里抱着侥幸心理,还是这个社会给了他太多的隐形暗示。强奸犯不畏惧强奸罪,杀人犯不畏惧杀人罪,官员不畏惧问责制,这是对法律权威最大耻笑。
  
  面对凶狠强势的强奸犯,司机经过挣扎最终选择了屈服,这不仅是我们内心的疼痛,更是法律与道德的双输。对于一个强奸犯而言,他可能不屑于再多加一条杀人的罪名。的哥的冷漠抉择是法律无力背后道德的屈服,单单给的哥冠以道德沦丧的罪名,无疑是在推卸法律的社会责任。
  
  法律是道德的脖子,只有脖子硬了,有力了,这颗头颅才能坚定地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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