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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对质检部门自身进行一次“质检”

2010/2/10 0:06:31 [稿源:红网] [作者:夏熊飞] [编辑:洪涛三]
  在陕西渭南乐康公司奶粉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有10吨问题奶粉被销往广东,虽然此案已经依法逮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但如今又出了蹊跷事:问题奶粉三聚氰胺项目检验合格。截至昨晚10时许,负责检验的陕西省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未作出任何回应。(2月9日大河网)
  
  质检部门充当着产品质量把关人的角色,是维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质检部门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处于消费链终端的普通民众是否能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把其看做消费安全的“守护神”也不为过。质检部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食品领域。
  
  产品欲流入市场,就必须得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测,没通过就是不合格产品,无法进入市面流通,厂家自然也会血本无归,可以说质检部门掌管着产品的生杀大权。可是一旦权力过大且失去制约,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与权钱交易等非法勾当。正如现在不少反贪局局长成为了最大的贪官,公安部门领导成为最大的黑社会头目,这样颇具黑色幽默的荒诞剧也开始在我们的质检部门悄然上演。
  
  2009年11月24日,海口工商发布第8号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总砷超标。而部分媒体关于“砷就是砒霜”的解读,使这场风波迅速扩散,愈演愈烈。时隔一周的12月1日22时左右,这家工商局又向记者通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消息,称农夫山泉、统一3种饮料复检结果全部合格,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也表示“我们认可复检结果。”一场引起轩然大波的“砒霜门”闹剧就这样以海口工商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草草收场。
  
  海口市工商局是将无毒产品“检测”出了“砒霜”,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却是恰恰相反,给有毒的奶粉发放了检验合格的证明。倘若海口市工商局还可以“未雨绸缪、为消费者安全着想”来搪塞,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则是赤裸裸地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与不法商家狼狈为奸,昧着良心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质检部门最后竟成了有毒产品进入市场的帮凶与保驾护航者,沦为了利益的附庸与傀儡,着实让每一位消费者心惊胆颤,我们还能吃什么、还能信任谁?
  
  三聚氰胺奶粉酿成的悲剧仍历历在目,可是毒奶粉在沉寂之后再次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屡禁不止,让人不禁感叹为何毒奶粉生命力如此之顽强?知晓渭南市质检部门的所作所为后,豁然开朗,原来这些毒奶粉都是有“后台”的,有负责质量监督的部门“里应外合”何愁不能逍遥法外呢?
  
  变质的质检部门已经无法承载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急需开展一次对质检部门自身的“质检”,只有作为执法者的质检部门“质量”得到了保证,产品质量检测规范才有可能实现,毒奶粉才能彻底销声匿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也才有可能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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