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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国叫“忽悠”

2009/3/4 0:16:53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刘永涛]
  我们在科技创新上,好像很没有脾气,屡屡落后于一些国家,但在爱国创新上却屡有新招。继意淫爱国、谩骂爱国、吹牛爱国、暴力爱国之后,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爱国方式,叫“忽悠爱国”。
  
  被传拍得圆明园鼠兔首的神秘中国人身份已经曝光,据悉,这位神秘中国买家是中国厦门藏家蔡铭超。2月25日他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以3149.12万欧元竞得圆明园鼠首和兔首。蔡铭超表示:“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这种时刻都应该站出来,发出我们的声音。但是,这个款我不能付。”(2009年3月2日《环球时报》)
  
  蔡铭超先生拍得了兽首,又拒绝付款,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忽悠”了别人,也“搅黄”了本次兽首拍卖。对于蔡明超先生的这种爱国热情,确实值得称道,这种报复手段,乍一看,很解气,也赢得了一些赞誉之声。细思量,但其手法值得商榷,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做法,说轻点,是在忽悠人;说重点,分明是一种欺诈行为。
  
  从我们的感情出发,我们中国大多数人,都不希望兽首被拍卖,但做事要光明磊落,这才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使阴招、搞诡计那是无赖小人的勾当。我们不能因为兽首是八国联军抢去的,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强盗无耻,但我们不能无耻,否则我们与强盗岂不是半斤八两?
  
  别人利用我们的愤激心情进行炒作,拿我们的国耻作卖点,确实不厚道,但这不是我们耍无赖行径的借口。如果这样都以恶攻恶,以毒攻毒,那世上还有何真理与公道可言?
  
  再则,这样的作法就能有效阻止别人把兽首拍卖吗?未必。这一次你“忽悠”了别人,难道人家就那样愚蠢的等着你这样“搅黄”吗?一次拍卖不成功,可以继续下一次。而这样的“忽悠”方式,也不可能屡试不爽的。这样做,只能让自己贴了拍卖保证金,还丢了损害了中国人的形象。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对别人无耻的行径确实感气愤,对其表达自己的愤怒,是有必要的。但我们的表达只能止于理性,如果离理性太远,那就只能叫人生厌了。这样做,不但无益于国家形象,还给人以中国人不讲诚信的坏印象。这不仅不是爱国,分明是误国。
  
  爱国不能成为个人感情的发泄工具,爱国更不需要以“忽悠”作为手段,爱国更不能损害国人的形象,否则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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