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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晒公款”成为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2008/4/30 0:10:10 [稿源:红网] [作者:王小杨] [编辑:潇湘行]
  经过一年的准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这部中国特色的“阳光法案”的实施,我国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将产生一些深刻变化。不过,被认为是《条例》施行前试水的“山西太原公开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即“晒公款”却被指“作秀”。(4月29日《法制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或“晒公款”,这些措施有益于克服暗箱操作、滥用裁量权和行政不作为等,无疑也是“阳光政治”的本质要求。然而山西太原公开职务消费却招致一片嘘声,嘘声之下如何应对作秀质疑,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智慧,更检验着“阳光政治”的光亮度。
  
  在互联网“诗意般改造社会”的大背景下,公民意识逐渐觉醒,法律精神逐渐张扬,政治也渐次开放,这应当是必然大势。政府信息公开化,这不仅仅增强了决策透明度,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惟有如此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彻底消除官民双方的“深深误会”,并强化公众的监督角色,从而培育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利益博弈环境,或者一群现代化公民。因此而言,山西太原“晒公款”,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政治互动,其表率作用值得肯定。然而我们也看到,这一政治信息公开,即“晒公款”,却是以政府有关部门为操纵主体,并没有落实到法律层面,这或多或少有点“自卖自夸”的意味。也就难免有一些公众质疑“晒公款”是政治作秀,并且这种作秀与有些部门追求“廉洁政绩”工程有涉。
  
  更进一步讲,某些官员试图以这种缺失诚意的“晒公款”来打造“廉洁政绩”工程,即捞取政治资本,这种执政价值上的偏差,无疑是断送一局对决的关键一着。当然也不难发现,作为“晒公款”的评议委员会对谁负责,出现问题又如何问责,这些程序问题必然存在模糊之处,这又如何谈“阳光政治”呢?同时,公款消费“转移支付”的方式层出不穷,诸如以公款消费之名而饱私欲,或让部下变相埋单等等,然后堂而皇之地将这些“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天下以求开明与廉洁,并让广大纳税人认肯。这种“晒”法,不仅仅是作秀而已,更是玩弄着公众。更有甚者,这种“廉洁政绩”工程,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公众放松警惕,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虽然有关政府部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晒公款”的措施,本为着遵从民意,实现以“全民议政”、“民主开放”为特色的“阳光政治”,但弥补其制度上的缺失、程序上的不足,已不容丝毫懈怠。只有从制度与程序上保证公正且透明,才能树立公众对这些“阳光政策”的信心,也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公众的作秀质疑,更让那些腐败分子在阳光普照之下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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