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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热炒”老子文化?

2008/4/19 0:37:59 [稿源:红网] [作者:王小杨] [编辑:潇湘行]
  甘肃河南老子之争触发名人文化遗产大战,硝烟未散,如今在老子故里周口鹿邑,一场“选秀”活动正成为当地年轻人关注的热点。这场“选秀”,就是鹿邑县面向全国海选美貌、睿智的青年做国际老子文化节的形象大使。计划中的内衣泳装秀等活动,由于怕当地群众无法接受,而被取消。(据4月18日《河南商报》报道)随之,一场关乎老子文化是否需要海选形象大使的争议,一时间便风生水起。
  
  诸子文化乃为中华文明中独一无二的瑰宝奇葩,又何须海选形象大使来代言?如此海选而出的青年人,真能为老子文化代言?答案不言自明。于是乎,面对海选活动有亵渎名人之嫌疑,相关人员表示,形象大使主要是为老子文化节提供礼仪服务,并不代言老子。在此,暂且先不论此类海选是以热炒老子文化之名而行“发展经济”之实等。
  
  即便如此,我们推崇传统经典文化,诸如推介老子文化及其故里,又何必以选秀的方式来“热炒”呢?时下,类同于海选来“发扬国粹”的事件接踵而来,如挖古人的艳史绯闻示众,抑或“颠倒传统”而标新立异,事实证明:这根本无益于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人们看了看热闹,愤怒的与不愤怒的,突而又一窝蜂地“一哄而散”。
  
  孰不知,在老子文化海选形象大使之前,孔子从五四以来早已被人戏弄了几十年,炒来骂去,实际是揉去捏来,被学者称为中国“最可怜的人”,又如何谈及发扬传统文化?五四新文化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孔子任人揉捏,且被打成反面教员的场景确实令人心寒。一时是圣人,一时小人;一时是王者之师,一时是落水之狗;一时是文曲星,一时巧小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当孔子成了“头号阶级敌人”后,人人口诛笔伐之,又当被捧为民族的象征时,大家将他奉若神明。一下子被人解释成“丧家之犬”,又有人一下子欲斥巨资为他老人家打造一座城,更不乏头脑灵巧的商人早已滑稽地将孔老二圣的长袍脱下,而让他们披上西装走进广告牌,以此招徕生意。为“老子文化节”海选形象大使,也无异于滥用“老子文化”的名义,表面上是轰轰烈烈地宣传传统文化,然而事实上对于老子文化及其精神的传承不见得有多大裨益。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次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孔子老子被国人“翻手为师,覆手为狗”,于无形之中,我们已无力捍卫自己的文化尊严。我们知道,诸子文化是人类社会中巨大的思想存在,后代后辈理应给予充分理解与尊重,才能有效传承之。但如此热衷于热炒“老子文化”之类文明遗产,诸如海选之类,犹如层层污泥,掩埋了我们的文明。如果仍不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它的精义所在,这有甚于将这些珍贵的文化瑰宝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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