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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华:做自己的“馅饼”,让别人去说吧

http://www.rednet.cn   2006-9-22 0:59:13   红网  字体: 【 】 [发表评论]

  “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这是什么啊?这是诗,这是近来被网友们戏称为“诗坛芙蓉姐姐”,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赵丽华,流传甚广的那首《一个人来到田纳西》的诗作。 她的此类的诗作还有:“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
  
  初读赵丽华的诗作,确实觉得有点另类,有点茫然不知所措。按照这个路子搞下来,岂不是人人皆可作诗?人人皆可为诗人乎?这种诗歌引起争议,在所难免。怪不得连赵丽华自己也坦承,自己的诗歌风格可能会引起争议。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口水,便是明证。这波涛汹涌的口水,足以把一个意志薄弱者淹死9999次。
  
  转念一想,这场关于诗歌与诗人的批评,本身也是诗歌界的一个伟大的“鲶鱼效应”,而充当“鲶鱼”的正是赵丽华女士。当诗坛一潭死水,诗人嫁作“商人”妇,诗歌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时候,当许多人都忘却了诗为何物时,是她,让我们再一次的关注起诗歌,重新讨论起诗歌的价值与意义。其意义是非同凡响的。
  
  鲁迅说过:“假使这是一个黑屋子,有一个人醒过来,是叫醒同伴呢,还是再昏昏睡去呢……”当前,我们的诗歌,所面临的现状正是这样。在下以为,叫醒众人,当然至少可以想办法改变一下局面,即便“朝闻道”,“夕死”足矣。于是赵丽华最先一次的颤栗,发出了第一声的尖叫。用自己的行动,对我们所认知的诗歌,来了一次颠覆。
  
  只有一个深谙诗歌真谛的人,才有能力与信念来对诗歌进行这种颠覆活动。有不少网友对赵丽华的诗人身份提出质疑,我觉得是多虑了。让我们来看一下赵女士的履历吧: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经荣获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作家协会奖、中国诗歌学会奖、“诗神杯”全国新诗大赛金奖等。2001年先后担任全国文学最高奖“鲁迅文学奖”诗歌奖、全国“柔刚诗歌奖”、全国“探索诗”大奖赛评委……没有一点功力,耍不出三招六式,担任诸如“鲁迅文学奖”等等大奖的评委,岂不天方夜谭?
  
  诗歌是文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艺只有创新才会有生命力。循规蹈距,只能是死路一条。循规蹈距、一成不变,只能使一个人沉闷到老,到最后除了自己老公老婆欣赏自己外,别人就不得而知了。而打破传统、另起炉灶,往往不被一般人所理解。也正如赵丽华所说的:“……反正诗歌从来都是少数人的事业。人人皆诗倒不正常了……”。有许多事例证明,艺术的创新,往往是不被当时所理解的。
  
  从文言文到白话文,从格律诗到新诗,从学院派绘画到野兽派……每一次艺术的重大革新,又何尝不是如此。西画中,有野兽一派,“野兽”一词现在看来是个中性的词,特指色彩鲜明、随意涂抹。据说,就是因为以马蒂斯为核心的一些革新派画家,别出心裁的画作,在展览中被讥讽为“野兽”而得名。那时候,没有网络,如果有的话,肯定会比赵女士遭受的口水更多。而如今,又任谁能否认他们的伟大创新呢?任谁能否认他们对艺术的杰出贡献呢?
  
  我们无法预测赵丽华的诗歌是不是今后诗歌的一个走向,但我认为,这种打破僵局的勇气,是与古往今来,所有一切艺术大师们的血脉与气质是所相通的。如果没有一种极端主义理念支撑,创新只能是痴人说梦。
  
  在这场口水大战中,赵丽华像一个与风车大战的堂吉·诃德。她是这个事件的当事人,但她不乏局外人的清醒与理智。她说:“如果把这个事件中对我个人尊严和声誉的损害忽略不计的话,对中国现代诗歌从小圈子写作走向大众视野可能算是一个契机。国内好的诗人很多,建议大家去多读读他们的作品……”这真还在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啊!为诗情痴,为诗不计较个人的尊严与声誉的受损,如赵丽华者,有几许人也?
  
  记得作家龙应台讲过这样一句话:“文化是一条滚滚大河,里头的主流、支流、逆流和旋涡彼此冲撞才形成河流的面貌。只有一潭死水是没有逆流的,只有死了的文化是没有逆向思维的。”诚哉斯言,诗歌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赵丽华事件”不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的文艺创作的环境的宽松与开明吗?
  
  赵丽华,做自己的“馅饼”,让别人去说吧!
  
  观点撞击:
  
  诗歌是飞翔的语言不是卫生间大便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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