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ednet.cn 2005-06-24 00:20:44 红网 字体: 【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继广州市宣布今年通过手机短信免费发布高考成绩之后,长沙市教育考试院6月23日也表示,将在6月27日高考成绩公布的第一时间提供长沙市移动手机用户免费查询高考成绩的服务。据悉,长沙成为全国第二家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通道免费查询到高考成绩的城市。 (6月23日 红网)
高考成绩收费查询多年来广受垢病,考生及其家长尤其对高考声讯台收费查分颇有微词。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高考人数近700万,仅查分一项业务可能产生的市场就达数千万元。经济学家们将此称为“考试查分经济”。对某些教育部门而言,高考成绩查询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有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门与商家联手,共同开发这个“聚宝盆”。
本来高考成绩就是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对于自己的考试成绩理应有知情权,这是天经地仪,按理成章的事;教育部门作为一个纳税人供养的公共服务部门,对于考生这种获取考试成绩知情权的正当需求,理应及时的给予满足。况且,考生在考试之前也已经交了相应的费用,这本身就是对公共服务机构的一种补偿。如果考生通过信息运营商获取自己的考试成绩时还需要交费,实际上是在用自己的钱买自己的东西。
可是,有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为了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利用对考生信息的垄断地位来进行商业化运作,把考生的个人信息当作商品来与信息商进行交易。于是,当这种陋习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有的地方却能把这种权利归还给考生时,这样的举措就成了新闻,而被大家所津津乐道。如果一开始教育部门就把这种权利还给考生,这样就不会如此的引人瞩目了。
实际上,当教育部门把考生的高考结果当作商品卖给信息运营商时,就是对考生个人隐私的一种侵犯。众所周知,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是个人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部门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把这些个人信息出卖给第三者,是对考生个人权利的不尊重。如果每个公共服务部门,都把自己所掌握的公共信息当作“摇钱树”,服务还从何谈起?长沙市能够及时的做出这种举措,体现了对考生个人权利的尊重,这无疑是一个进步。
在对于考生分数的处置权上,许多有识之士早有定论。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在高考分数这一问题上,招办等公共机构更多扮演的是“仓库管理员”的角色,其职责是“保管”好“仓库”中的“货物”——分数。作为考生成绩的“仓库管理员”对考生的成绩只有保管权限,而没有随意处置权。长沙市有关部门采取这样的举措,也是在履行一个合格的“保管员”的应有之义务。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潇湘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