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rednet.cn 2005-06-11 00:06:50 红网 字体: 【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8日上午,一群人抬着一具尸体进入山西大同某医院。原来,死者是前几日在医院死亡的,其家属欲向医院索赔,导致矛盾激化,于是家属做出了这样的举动。 大同南郊公安分副局长李宏接警后,赶来制止。而一醉酒男子却向他索要证件,并将证件抢走拒绝归还。对此李宏耐心劝解,冲突最终平息。直至9日凌晨证件才从一妇女处要了回来。一围观者见此情景说:“你这个局长太‘熊’了,证件都让人抢走。”(2005年6月9日《山西晚报》)
乍一看这个新闻,我也和那个围观者一样,就是觉得这个公安局副局长是有点“窝囊”,细思量,却不然。这个局长面对这种复杂混乱的局面,不是采用快刀斩乱麻的强硬手腕来解决问题,来维护自己所谓的“威严”,而是以极大耐心来应对这种局面,进而控制局面,最终平息冲突。表现出了极高职业涵养,不禁令人肃然起敬。我认为如果有更多的执法者像这个副局长这样的“熊”,我们社会必将更加的趋于文明,法制化程度也会更高。
时常我们有不少执法者,跟这位“熊”副局长相比确实称得上威风八面,也确实更“善于”处理复杂局面。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可以不出示证件,就冒然的行动、粗暴执法。若有人敢对他们的警察身份提出质疑,轻则可能会受到喝斥与谩骂,重则可能会遭受皮肉之苦,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他们常常忘乎所以,把玩圭臬于掌中。以这种执法态度,面对上述的复杂局面,往往激化了矛盾,把小事弄成了大事,把大事弄得难以收拾。结果是自己的形象没有得到维护,反而给群众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就拿警察出示证件一事来说吧,公安部门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民警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宅等实施日常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行业场所治安检查证。并且公安部门还时常提请群众注意:不出示证件者,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并可举报。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又有几个公安执法者能够按规定主动出示证件呢?一些执法者文明执法意识淡漠,视民众如草芥,从来都只有他们说了算,民众何敢诘难?更那敢让人家出示证件?甚至经常有警察动不动就深更半夜,破门而入抓卖淫嫖娼,胆小怕事者被吓出毛病的事也时有所闻。
在这样的执法氛围中,大同这个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行为显得那样的难能可贵。他不光在执法中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并且面对无理抢走自己证件的醉汉,表现出极大的克制与理性,而不是以暴制暴,这种行为叫人感佩。面对这样的情况,手中握有公共管理权限的他,即便采取些强制措施,也不是不可以理解,而他却没有这样的做。而是一味的用自己的“熊”来感化被执法对象。如果我们的警察都以此为鉴,提高文明执法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民众的授予,不恃权骄纵,那么我们的社会也必将更加和谐,更加文明。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羊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