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一家名为大家唱歌厅的“招聘广告”写的很直白——“招小姐”,红纸黑字,非常显眼。很多路过此地的市民的看法:“简直是污染环境,太不像话!” 记者假装应聘者,老板娘直言相告:放心,没人来查,我们家老板可好使了。 (2004年6月13日《华商晨报》)
在这次暗访中记者问道:客人要“那样”怎么办?老板娘回答说,那罚他50元钱,然后到后面的包房里,比如你们谈价300元,客人交给我们50元,剩下的250元给你……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唱歌厅,实际上干的是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行当。“这店都开了将近七年了”,可以看出这个老板确实好使;派出所让他们摘掉这个招聘广告他们都没有,更说明了人家的好使,也可以看出老板与当地警方的关系非同一般。
这里所说的“好使”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可是究竟是人家老板的什么好使呢?
好使,一般来说就是指的大脑与手段。这个老板没有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走正道,来为国为民做贡献,而是干龌龊卑鄙、违法犯罪的勾当,说明他的大脑不见得就比别人好使,剩下的就可能是手段的好使了。这个老板能与警方的关系如此之“铁”,肯定是通过好使的方法使警察成为自己的使用对象,进而也好使起来。这个老板具体用的什么好使的手段,在此我不想说,想必大家都知道。
因为好使,所以好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好使的人就可以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了;有些好被人使的执法者就睁只眼闭只眼,得饶人处且饶人了。他们这样一来,社会风气就不好使了,群众的安危就不好使了,国家的法纪就不好使了……
于是,在你好使,我也好使的情况下,一个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唱歌厅就这样的应运而生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没有红道的被人好使,黑道的好使是行不通的;只有红道的好使在先,黑道的好使才有了用武之地。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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