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女交警在交通岗指挥交通一直为广大的司机所称道,更成为了当地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可是5月7日下午2点25分,一位24岁漂亮的女交警经历了惊险一幕:她正在值勤时,一辆奥迪车冲向了交通岗台,结果女交警被撞飞数米,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2004年5月9日《辽沈晚报》)
短短的一则新闻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一再强调女警察的“漂亮”,“美丽的风景线”,言下之意就是说:这么漂亮的女警察被撞了,真是可惜。这里面还有一个潜在的意思就是,要是个不漂亮的女警察,或者是个男警察被撞了也就无所谓,可为什么偏偏撞的是个漂亮的女警察啊?在女警察因公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报道者不是从人道的角度施以关怀,而是以猎奇的手法,用“怜香惜玉”的笔调来吸引人,确实叫人不敢苟同。
我们在平时读新闻的时候,发现一种现象,就是同样的一些事情,发生在男人身上就轻描淡写,发生在女人身上,叙述者就不惜笔墨的大做文章,尤其是要对长相、身段进行细致的描写。比如说一个少年醉卧街头,这对于有些记者来说也许根本不算得什么,要是个少女那就有戏了,一篇《美少女醉卧街头》的报道马上就出炉了。类似的例子多了去了,我把最近看到的这样的新闻信手列几条:《三靓妹为争座春光乍泄》、《美少女与人打赌裸体行走》、《靓少妇醉酒脱衣狂舞》……报道者都是以“色迷迷”眼光,作津津有味的叙述。
像这种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强调女性的相貌身段,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原因呢?这是因为,在过去长期的封建的男权社会里,男人是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成为男人追求美观、传宗接代等的附属。现在,虽然强调男女平等,可是许多人还没有摆脱男权社会的影子,还用这样的眼光来衡量女性,这个报道就是其中一例。对此,中科院心理所的张建新研究员认为,社会过分强调女性的外表美是男权社会强加给女性的价值标准,对女性是不公平的,但女人为了适应社会,又不得不将社会的价值标准内化为自我的价值标准。
不论是什么人,不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他们的生命价值是同样重要的。当他们遇到意外伤害的时候,社会都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说话,替他们鸣不平,而不能以强调他(她)的长相如何,来决定对其关心程度。那种用带着“色”的眼光来衡量女人,是陈腐的观念在作祟,这对一般人来说也是一种误导。所以,我觉得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最好能从人文的角度施以关注,这也是一个报道者的良知与正义感的体现。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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