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在北京揭晓后。通过公开答辩和专家评选,浙江温岭市“民主恳谈”、浙江湖州市户籍制度改革、深圳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等10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获得优胜奖;南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河南焦作市三级服务型政府等5项获得提名奖;浙江台州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直选等3项获得鼓励奖。 (2004年3月25日 《中国青年报》)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设立,实际上也就是对政府绩效的一次评估,这样的政府绩效评估,与以往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第三者插足”的外部介入。这样的政府绩效评估方式,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对政府行为进行评价的奖项。通过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公开答辩和专家评选来确定是否入选的评估方法,相对于过去国内那种自上而下的评估方式,更能够代表民意,而独立性又使它更具有权威性。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绩效评估作为一项有效的管理工具,在公共行政中越来越受到重视。长期以来,我们的绩效评估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是实现政府目标的有效管理手段,但它的弊端也暴露无遗。往往存在重名轻实、重显轻隐等现象,使得绩效评估中存在着评估标准太高、不切实际,在这种导向下,一些地方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片面地追求GDP的增长,其结果不仅无助于政府绩效的提升,相反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还使得个别政府部门自我吹嘘、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屡禁不止。
政府绩效评估,具有判断、预测、激励、约束等多项功能,是现代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西方国家极重视此项工作。在欧美、日本等国家对政府绩效评估已经形成一种制度和惯例,成为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评估技术上比较成熟的当属英国,他们就非常的重视外部介入式的评估。1979年,撒切尔开展了著名的“雷纳评审”,针对相当熟悉并似乎司空见惯的东西,评审者提出问题和质疑,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拟订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国外在对政府进行绩效评估有专家和权威部门的参与,这正是与我国的不同之处,也是科学有效评估的关键所在。
政府行政的根本目的是要对社会、企业、公众实现自身所设定利益有所裨益。社会、企业、公众从行政服务中的受益程度应是衡量满意程度的核心指标,因此政府政绩的评估也应该是受益者为评估主体。以官方评估为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评估,缺乏社会公众的“第三者插足”式的外部介入式的评估,评估过程缺乏监督,必然会使评估内容不全面,缺乏科学性。
所以,我觉得在政府绩效评估体制上,除了那种自上而下的方式,还应建立多重评估体制。不仅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上级评估,特别是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的专家评估,因为专家在很大程度上对政府的效绩更有发言权,更具有权威性、也更能代表民意。同时,引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评估,逐步实现官方评估与民间评估并重。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这个奖项,只是立足于政府创新这一个方面,希望在政府行为的各个领域都能引入那种第三方的独立的评价机制。这样才能够形成政府机关不仅对上级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形成多种督相结合的绩效推动机制,从而建立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稿源:红网] [作者:田德政]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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